花蓮縣鳳林鎮鳳仁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 學年度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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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依「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辦法」訂定之。
二、招收班級與人數:
(1) 大班年滿五歲之幼兒(108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2) 中班年滿四歲之幼兒(109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3) 小班年滿三歲之幼兒(110年 9 月 2 日至 111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
三、登記資格及繳納證件:
(1)報名表
(2)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或 114 年 5 月後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
(3)預防注射卡、疫苗接種紀錄卡(無則免)
(4)符合需要協助之條件或優先入園資格者,請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入園資格。
四、新生錄取順位:
(一)下列優先條件之幼兒,得第一順位入園就讀:
7.依據 114 年 2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38801 號函示,以上 6 類需要協助幼兒除身心障礙幼兒優先入園須經由地方政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安置入園外,其餘 5 類應並列為優先招收對象,不得另訂排序順位,亦不宜依年齡順序招收。
(二)第二順位:
1.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子女。
2. 有兄弟姊妹現就讀本園幼兒園者。
(三)第三順位:
設籍或居留本校學區之幼生。
(本校學區:鳳仁里、鳳義里 1-4 鄰、 7-8 鄰、大榮里 15-21 鄰、
鳳禮里 3-5 鄰、 11-14 鄰、 19-21 鄰)
(四)第四順位:
設籍或居留本鎮之一般身分幼生。
(五)第五順位:
設籍本縣其他鄉鎮之一般身分幼生。
(六)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應全數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上述順序錄取至該順位產生競額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五、抽籤日期及相關規則:
六、報到日期:請務必於6/16(一)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前完成報到手續,未完成報到之名額依備取序位遞補。
七、招生登記至 6/5 下午四點截止,若申請登記人數少於招收名額時,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八、備註:為免影響課程進行,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下午 1~4 時來電詢問,謝謝您
鳳仁國小附設幼兒園—03-8762201 分機 24 幼兒園主任